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產業新尖兵就業班

計畫目的:勞動部為透過職業訓練之實施,強化青年知識與技能,培育國家重點創新產業人才,促進青年就業,特訂定本計畫。

培訓對象:15歲至29歲之本國籍失業青年。

限制條件:

1.參訓以一班次為限,且參訓時數應達總課程時數2/3以上。

2. 青年參加勞動力發展署與所屬各分署及各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依失業者職業訓練實施基準辦理之職前訓練,於結訓後180日內者,不得參加本計畫。

3. 續經審核資格不符者,應自行繳交訓練費用。    

 
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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